今秋,我省奖、助学金金额,将有9亿多元,其中包括国家首次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。这些资金将资助我省83所高校和1023所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。昨天,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召开,部署资金分配情况。
动态消息
●9亿多元资金奖助学生
据悉,我省高校中约有70%以上的学生、中职学校中90%以上的学生,来自农村和城市困难家庭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特困生的比例较大。
今年秋季,我省将拿出9亿多元的资金,用于奖励优异学生或补助贫困学生,涉及我省83所高校和1023所中等职业学校。
其中,国家励志奖学金今年将奖励资助2.8万余名学生,国家助学金今年将资助18.6万余名学生,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今年将资助84万余名学生。
●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
今年,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。作为资助体系的一部分,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,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,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资助面平均约占普通高校在校生的3%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。
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也做出调整,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4000元提高到8000元,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。
国家助学资金资助面,也由原来的占在校生总数的约2%扩大到20%,平均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对象,为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资助面由原来的5%扩大到现在的90%,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。
●优异学生可同时拿“双金”
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在同一学年内,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。
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应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,国家励志奖学金将一次性发给获奖学生,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。
副省长王菊梅要求,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从事业收费中提取4%到6%的经费,用于学费减免、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、勤工助学、校内无息借款、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。
王菊梅还表示,新的资助体系特别突出了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。无论是受益学生的数量,还是财政经费的投入,中等职业学校都是大头。
今后,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象大体能够覆盖到90%的学生,中央和我省财政今年下半年安排的资金中,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比重占7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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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录取正在紧张进行着,对于已经拿到大学通行证的贫困生而言,如何筹措学费成为重中之重的问题。为此,今报记者打听、搜集到各种类、各级别的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,并在此罗列出来,希望能成为今年贫困学生圆梦大学的一个有用指南。
□今报记者 郭东懿
●国家助学贷款
助学对象: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(含高职)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、研究生。
贷款金额: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。
申请程序:新学年开学后,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,并提供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。就读学校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。
偿还方式:国家助学贷款利率,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,毕业后的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。
毕业后1~2年内,学生开始偿还本金,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。
●国家助学金
助学对象: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生,家庭经济困难者。
资助标准: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,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元~3000元范围内确定,分为2~3档。中央部属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等部门确定,地方高校由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确定。
申请程序:每年9月30日前,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,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完成评审。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,高校按月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。
●国家奖学金
奖励对象: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生,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特别突出者。
奖励标准:每人每年8000元。
●国家励志奖学金
助学对象: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生。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。
奖励标准:每人每年5000元。
申请程序:每年9月30日前,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,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。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,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●河南“希望工程”大学圆梦行动
助学对象:2007年河南考入全日制本科的大学新生;遵纪守法,品学兼优;家庭经济贫困,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;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或助学金。
资助标准:每生4000元。
申请程序:本人申请,由团县委依托学校向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发放申请表,学校进行公示后上报。申请人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,进行补填第二份申请表。省青基会收到第一份申请表后,进行终审,合格者进入贫困学生档案,收到第二份申请表后,在原录入的学生资料中补填高考分数、录取院校、专业等信息,供捐方选择、资助;经捐方确定资助的学生,省青基会将通过银行或团县委发放助学金。申请表邮寄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20日。
●河南省慈善总会“欢乐新农村”爱心助学
助学对象:河南省内农村户口,家庭贫困的2007年高考新生,需要提供当地村委会或者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。申请该项目学生,须未曾获得其他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。所考学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,因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等行为获得奖励的学生优先。对省内驻马店、信阳等遭受灾害地区学生优先考虑。
资助标准:河南省慈善总会与中国移动河南公司联手,为100名优秀考生提供爱心捐助,每人一次性获得善款3000元。
申请程序:8月上旬,每周一到周五的8:30~12:00和15:00到18:30之间,拨打河南省慈善总会报名电话:13939021992,工作人员将会详细解释申请程序。
●中国宋庆龄基金会“丰田项目”助学金
助学对象:全国范围内,凡家庭经济困难、报考“丰田助学金”所属20所项目高校的高三毕业生(20所院校名单见7月7日今报或登录腾讯教育频道查询),若未享受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措施的,均可提出申请。
资助标准:每人每年5000元,最长持续4年。
申请程序:登录腾讯教育频道(http://edu.qq.com/jyzt/sqljjh.htm)下载申请表,按格式填写申请表,寄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“丰田助学金”评审委员会。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26号浙江大厦1208室中国宋庆龄基金会“丰田助学金”评审委员会。邮编:100029。
[责任编辑:黄亮]
